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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医院错误用药,被判赔偿患者50余万元

私立医院错误用药,被判赔偿患者50余万元

                     文:黄俊钦  指导:刘荣广

摘要:患者因长期癫痫于2021年到被告医院入院治疗,入院诊断癫痫复杂部分性发作,部分性发作继发全面强直阵挛发作,入院后被告医院予以患者抗癫痫药及物理疗法。出院后遵医嘱服药,但症状一直没有得到改善,甚至还出现了其他病症,最终导致患者全身多脏器功能衰竭、急性肝衰竭等而死亡。在患者死亡后,患者的家属悲痛万分,患者家属委托本团队律师将医院诉至人民法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人民法院认为医院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中存在过错,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家属50余万元。

【案情介绍】

医院用药错误,造成患者肝损伤,最终患者因全身多脏器功能衰竭、急性肝衰竭等病情恶化死亡。

202111月9日,患者因“癫痫”到被告医院处就诊。11月10日,被告将患者收入院治疗;入院查体:体温:36.9℃,脉搏;74次/分呼吸17次/分,血压:110/60mmHg;入院诊断:癫痫-复杂部分性发作,部分性发作继发全面强直阵挛发作。入院后被告予以患者抗癫痫药及物理疗法,改善脑代谢,营养神经等治疗。202111月17日患者带药出院,出院诊断:癫痫-复杂部分性发作,部分性发作继发全面强直阵挛发作共住院8天。患者出院后,遵医嘱服药,于202112月17日返回被告处复查就诊。入院查体:体温:36.7℃,脉搏:93 次/分,呼吸:18次/分,血压:92/66mmHg, 入院诊断:1、癫痫;2、过敏性皮炎。入院后被告予以患者抗癫痫、抗过敏、保肝及物理疗法,改善脑代谢,营养神经等治疗,但患者病情越来越重,每天在痛苦中煎熬,但医院未能采用有效的治疗方式对患者进行治疗,也未对患者身体进行全面复查。202112月24日患者从被告处出院,出院诊断:1、癫痫;2、过敏性皮炎;3、肝损害。共住院8天。20221月7日,患者因全身多脏器功能衰竭、急性肝衰竭等病情恶化死亡。

【医疗损害鉴定】

鉴定中心认为医院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中存在过错,但医疗损害行为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难以确认。

经患者家属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被告医院在为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与患者严重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责任比例(参与度)是多少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医院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医疗损害行为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难以确认。鉴定中心分析认为:1.医院患者的医疗行为不符合抗癫痫治疗用药原则。2.患者2次入院时存在严重肝损伤及剥脱性皮炎时,根据提供的病历资料显示医方没有及时停用抗癫痫药,还增加了抗癫痫药,进一步加重患者肝损伤,医方没有对患者的肝损伤及剥脱性皮炎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亦反映医方对患者的病情变化关注度不足。3.患者第2次入院时病情已经发生明显变化,但第2次入院病历现病史及体格检查的病历记载没有客观反映患者入院就诊时的临床变现及体征记录。4.根据提供的两次住院病历记载,患者住院治疗过程中病情发生变化时,医方未按诊疗规范与患方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记录。

【鉴定人出庭】

鉴定人认为医院为患者用药过猛,导致患者出现肝损伤、剥脱性皮炎等症状

庭审中,医疗事故鉴定人陈述:从患者的病历可以反映出,第一次到医院住院时除了癫痫病以外,没有查出其他的疾病,也没有急性肝损伤的症状。而患者在第一次医院住院治疗癫痫病的时候,医院患者用上了四种药,也就是没有考量好患者的耐受性,一下就给患者上了猛药。但对患者来说不能一下就用上四种药,只能用一种或是两种药物。因为治疗癫痫病的药物,本身因为药物特性的原因会对人体产生副作用,像患者长期服用的抗癫痫病药物苯妥英钠就会对身体产副作用,但服用一种药物和一起服用四种药物相比,服用一种药物对身体产生的副作用肯定会小于一起服用四种药物。医院在患者第一次住院治疗癫痫病时,一下就为患者用上四种药物,属于用药原则不符合,反而不会促进癫痫病的治疗。患者药物的副作用表现一个就是急性肝损即:肝功能衰竭, 一个就是皮疹即:剥脱性皮炎。而患者第一次开始入院检查的时候,没有急性肝损伤的症状,但用了四种药物之后,患者出现了急性肝损伤的症状,肝功能的有些指标已经上升。患者第二次在医院住院治疗,主要是进行复 查,但第二次入院检查时,患者肝功能异常的指标更严重了, 但医院没有对急性肝损伤进行相应的治疗,反而又对患者用了加重肝损伤的药物奥卡西平。另外患者第一次住院用了四种治疗癫痫的药物后,身体全身出现了剥脱性皮疹,剥脱性皮疹就是全身起红疹,也会危及到生命安全。但对患者身体出现的剥脱性皮疹,医院在患者第二次入院检查时,对患者的体格检查也没有高度重视,也没有针对患者的剥脱性皮疹进行相应的治疗。同时,医院没有针对患者出现的肝损伤的症状:黄疸升高、眼睑黄染、体表皮肤变化等做详细的记录,没有对出现肝损伤、剥脱性皮炎该如何对症治疗与患者家属做沟通记录。

【法院裁决】

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医院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患者50余万元。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本案,人民法院认为司法鉴定报告已明确被告医院在为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另外,虽然鉴定结果确认为医院的医疗损害行为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难以确认,但鉴定报告及鉴定人对被告医院对患者此次癫痫病治疗过程中存在的医疗过错的详细陈述亦说明了,本案存在被告医院患者第一次入院治疗对患者加重用药后,患者出现了急性肝损伤及剥脱性皮疹等症状,被告医院患者的上述症状并未引起重视及对症治疗,且在患者第二次入院治疗,上述症状情形加重的情况下,被告医院仍未重视及对症治疗,反而继续加重对患者的癫痫病治疗用药的事实。因此不排除患者最终的死亡后果与被告医院患者治疗癫痫病用药不当存在关联性,故本院综合本案实际情况确认医院对患者提供的诊疗行为与患者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鉴于本案亦存在患者在前往医院治疗之前,存在28年癫痫病史,长期服用抗癫痫病的药物,且患者死亡后,原告并未要求对患者进行尸检,造成患者的死亡原因不能最终确定,本院综合考虑本案的实际情况,酌情判令被告医院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患者50余万元。

【律师释法】

本案中患者有28年的癫痫史,一直在服药从未出现其他病症,但从被告医院就诊后即出现剥脱性皮炎、肝损伤等症状。本律师团队通过仔细审查患者的病历资料,进而发现被告医院在为患者用药上存在错误,被告医院一次性给患者服用四种抗癫痫药物,不符合抗癫痫治疗用药原则没有考虑到患者本身对癫痫药物的耐受性,导致患者肝损伤等症状,此观点也被鉴定中心和人民法院所采纳。本案中还有一个关键点就是由于患者没有做尸检,导致被告院的医疗过错损害行为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难以确如果做了尸检查明死亡原因,医院承担的责任比例应该会更重,尸检结论是认定死因的金标准,当医疗机构出具的死因诊断与尸检结论不一致时,应当以尸检结论为准。尸检不仅是查明死因的手段,也是判断医院是否有漏诊、误诊、延误治疗的重要依据,能为患方依法维权打下良好基础所以一旦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导致患者的死亡结果时,一定要及时提出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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