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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每人每年36元 个人只需支付12元

  云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每人每年36元 个人只需支付12元

  来源: 昆明日报

   日前,省物价局、省卫计委等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设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家庭医生签约基本服务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6元,个人只需支付12元,其余由医保和财政支付。

   《通知》明确了家庭医生签约基本服务内容,包括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转诊和门诊预约服务,帮助签约服务对象选择适宜的就医途径,根据病情需要提供至县域内二级医疗机构的转诊服务,帮助预约二级医院专家诊疗;按需提供延长慢性病药物处方、每年提供不少于1次一般性体格检查、不低于4次的主动电话咨询服务、6次血压监测、糖尿病患者4次血糖监测、1次处置健康救助事项;提供一对一的健康问题咨询;建立和动态管理健康档案,为签约服务对象建立规范的电子健康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开展讲座、健康咨询、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等防病知识宣传和卫生科学指导活动,协助签约服务对象开展健康自我管理;开展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医生签约基本服务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6元,其中:个人支付12元,医保基金支付12元,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付12元。不过,家庭医生签约基本服务之外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以知情、自愿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2016年,云南省在昆明、玉溪、大理、红河、普洱、曲靖6地作了试点,6个试点城市共签约393.8万人,常住居民签约率达到15.27%。按省卫计委的计划,今年云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全面推开,全省居民签约率达43.34%,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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