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医界动态

快速导航

联系我们

更多>>
13211652275
18314514124
18087060173

邮箱:364737303@qq.com

扫一扫关注我们

内容页

国务院:对抗癌药等进口药实行零关税,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

国务院出手!对抗癌药等进口药实行零关税,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为减轻广大患者特别是癌症患者药费负担并有更多用药选择,会议决定:

一是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至零,使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实现零关税。较大幅度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

二是抓紧研究综合措施,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急需的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等方式,并研究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多措并举消除流通环节各种不合理加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急需抗癌药的价格有明显降低。

三是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将临床试验申请由批准制改为到期默认制对进口化学药改为凭企业检验结果通关,不再逐批强制检验。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化学药设置最高6年的数据保护期,保护期内不批准同品种上市对在中国与境外同步申请上市的创新药给予最长5年的专利保护期限补偿。

五是强化质量监管,加强进口药品境外生产现场检查严打制假售假

网站介绍团队简介医界动态经典案例 律师文集律评热点成果展示医疗风险 医疗文书用工管理投资融资医事法规文库刑事风控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云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 玉溪医疗纠纷律师 曲靖医疗纠纷律师 昭通医疗纠纷律师 红河医疗纠纷律师 大理医疗纠纷律师 楚雄医疗纠纷律师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卫生计生委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在线留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