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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健康委发文,出台公立医院改革新措施!

国家健康委发文,出台公立医院改革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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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已于3月13日更名国家卫健委)

2018年3月20日,国家卫计委官网发布了《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目前,公立医院已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逐步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深刻的利益调整,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需要巩固完善,“三医”联动改革有待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亟需深化,医务人员积极性有待进一步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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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就巩固改革成果、持续深化改革发布了系列新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结评估取消药品加成阶段 深入分析公立医院运行情况

各地要对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对公立医院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检验改革成效是否符合预期,将改革效果“验明白”。2018年4月底前,各地要将总结评估报告和整改措施报国务院医改办。2018年8月底前,整改措施要落实到位。

二、财政向人口大县和国家级贫困县倾斜

为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中央财政在2018—2020年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补助资金,向人口大县和国家级贫困县倾斜,对真抓实干、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奖励补助,对改革进展滞后的地方扣减补助资金。

三、各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落实情况严格与收入挂钩

各地要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标准,合理布局公立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增强规划的刚性约束,建立优质高效、上下贯通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严格按照功能定位提供服务,将落实功能定位、体现公益性改革发展指标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四、建立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机制打击商业贿赂行为

2018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医院以及全国20%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10%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五、各级政府全面落实专科医院投入

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落实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六、各家医院细化控费指标不搞一刀切

2018年,继续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实现医疗费用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各地科学设定年度医疗费用增长控制指标,结合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提供服务情况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要求,将控费指标细化分解到每家医院,不搞“一刀切”。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医院纳入属地医疗费用控制范围。

七、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制定统一医疗服务价格

认真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保证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优化规范现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促进医疗新技术研发应用。对质量差异小、价格相近的同种高值医用耗材,探索实行纳入医疗服务打包收费,制定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

八、推进医保支付体系,完善付费方式

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重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

九、深化药品耗材领域改革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体系

贯彻落实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行药品分类采购,鼓励跨区域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实行高值医用耗材分类集中采购,逐步推行高值医用耗材购销“两票制”。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机制,更好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

十、建立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薪资制度

积极做好试点工作,为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医疗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公立医院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十一、打通医疗信息通道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检查检验结果查询、推送与互认,开展移动支付、出院患者床旁结算、门诊患者诊间结算等服务,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作用,实现就诊卡和诊疗信息共享,在医联体内形成一体化的医疗服务。

十二、对整改不到位的示范医院撤销其示范资格

确定若干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示范医院,以点带面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各地要积极开展省级示范工作,加大对国家级、省级示范地区和医院的支持力度。建立示范退出机制,对改革进展缓慢或工作停滞不前的示范地区和医院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其示范资格。

这份《通知》,是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加强,各项政策都将在这份文件的督促下,得到更具体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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